工信厅规函〔2019〕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6〕212号)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本年度申报领域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优先支持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及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决策措施成效明显、国家明确予以表扬激励地方的申报对象。支持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产业转移合作等新兴领域产业集聚区积极创建示范基地。鼓励中外产业合作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积极创建示范基地,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载体。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申报条件申报对象须满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件,部分新兴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表1-5),且未出现以下情况:1.近三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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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产〔2019〕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号)部署,扩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规模(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壮大乡村产业振兴骨干力量,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国家统筹、省级负责。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认定条件和名额分配意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做好认定推荐工作。 (二)自下而上、逐级把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议。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按照认定条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体现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联农带农、示范引领。以经营业绩、社会贡献等为主要指标,优中选优,对贫困地区推荐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照顾。 二、申报数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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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工信投资字〔2019〕96号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加快推进我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2019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2019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5日 山西省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2019年行动计划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实施全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结合中央加快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部署和山西省实际,以制造业转型、创新、绿色、融合发展为主线,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优势产业集群培育,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由单纯设备更新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进行改造提升转变,由生产制造环节改造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企业管理全流程改造转变,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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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扶贫办网站 日期:2019-06-05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推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将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的具体措施,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办及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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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认真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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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报送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8〕4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供销合字〔2016〕42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六届七次理事会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报送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通知如下: 一、“四社”创建工作内容 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内容包括: (一)创建百强县级社。综合考虑组织体系建设、流通网络构建、社有企业发展、经营服务创新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组织基础牢、服务水平高、农民评价好的县级社,带动全系统县级社全面发展、做大做强。 (二)创建基层社标杆社。综合考虑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水平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带动全系统基层社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三)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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