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迪项目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省工信厅关于对《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0-09-16
浏览次数: 112
来源: 山东省物联网协会
作者:
浏览次数: 112
发布日期: 2020-09-16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发〔2020〕67号)精神,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大数据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21日前反馈至省工信厅数据产业推进处。

联 系 人:陈倩倩 王俊人

联系电话:0531-86198606

电子邮箱:cytj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6日


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工业大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总称。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发〔2020〕67号)精神,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企业主体、多方协同、需求牵引、示范带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数据采集汇聚、推动数据流通交易、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完善产业生态体系,以数据驱动加速工业升级,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年底,全省工业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流通交易机制初步建立,融合创新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通过打造“一个平台(即工业大数据平台,包括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开放平台、数据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一个库(即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包括工业主题库和行业专题库等)、一批应用(即工业大数据应用)一片云(即工业大数据中心)”,基本形成资源富集、应用繁荣、治理有序、产业进步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企业内网升级改造,推动工业无源光网络、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网等新型工业网络部署以及各类工业通信协议兼容统一。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可管、可控、可信、可溯的工业生产网络。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优先在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积极争取标识解析体系国家节点在山东落地,推广标识解析应用,到2022年年底,全省建设10个左右国家二级服务节点。

2.建设省工业大数据中心。积极承担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省级分中心建设任务,依托省数据枢纽工程,选择济南、青岛等地建设省大数据中心区域节点,支持能源、机械、化工等领域建设行业节点,推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与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对接,实现数据由省级节点向国家中心节点归集,加快工业数据“聚、通、用”。

(二)促进工业数据采集汇聚

1.推动工业数据全面采集。支持离散型和流程性制造业对高耗能、高风险、通用性强、优化价值高的工业设备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各类信息系统,收集工厂外产品工作状态、通信状态等信息,推动研发、生产、经营、运维等全流程的数据采集。引导重点装备企业研制工业数控系统,推动关键设备开放数据接口,为工业数据全面采集提供支撑。到2022年年底,面向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等应用场景选择不少于1000家企业,实施“工业数据采集专项行动”。

2.加速工业数据高质量汇聚。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能源等部门涉及工业企业相关数据,启动工业主题库建设,建立资源目录体系,完善主题库数据管理及服务机制。鼓励优势企业结合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应用场景汇聚产业链、供应链数据,打造一批行业专题库。建立健全“一数一源”的动态归集机制,持续完善工业主题库和行业专题库,全面提升多级联动的工业基础大数据库数据质量。到2022年年底,高质量工业数据集实现泽(Z)级突破。

(三)推动数据流通交易

1.促进工业数据共享开放。鼓励企业搭建数据共享平台,推进内部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支持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积极发挥龙头作用,建设数据开放平台和工业数据空间,引导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产业网络、供应网络演进。依托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加快公共数据开放流动,提高数据价值创造水平。

2.激发工业数据市场活力。依托省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全省统一的工业大数据交易平台,制定数据交易管理办法,探索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引导数据(产品)先登记再流通。率先在能源、化工、建材、医药等领域国有企业开展数据交易试点,引导省内工业数据交易从线下、独立交易转向线上、平台化交易。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和价值挖掘,建立完善评估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数据资产目录和资产地图。

(四)深化数据融合应用

1.加快数据驱动的全流程应用。鼓励汽车、电力、生物医药、化工等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数据驱动的全流程应用。构建集云端资源库、先进数字化工具、虚拟仿真环境等于一体的协同研发体系,实现基于用户数据分析的产品创新和协作研发。打通人、机、料、法、环等全过程数据链,提升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生产线智能控制、生产现场优化等能力,加速企业生产制造向自决策、自适应转变。推动企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等系统数据的全流程综合集成,提升经营管理数据应用水平。

2.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在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纺织服装等行业培育数据驱动的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用户精准画像,促进用户数据与制造全流程数据的贯通集成,实现面向用户需求的柔性化、定制化生产。引导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和工具,扩大跨产业链、跨平台数据流通和协作范围,发展协同设计、网络化制造、敏捷供应链、共享制造等新模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动企业制造数据开放、协同与共享,强化数据复用创新,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拓展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制造能力交易、远程运维、融资租赁等新型服务。

(五)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1.加强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落实国家《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强化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构建涵盖研发、生产、运维、管理、外部等五类数据域和高中低三级风险的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宣贯培训,遴选一批工业数据管理能力较强的先行企业,立足行业特征细化数据分类目录和分级量化指标,实现数据科学管理。依托省数据交易中心,面向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重点园区、行业平台和龙头企业开展数据资源目录梳理,逐步构建标准统一、规范完整的工业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2.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推广《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DCMM),支持省内咨询机构主动与DCMM标准研制单位、评估服务机构对接,打造高素质数据管理人才队伍,面向省内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DCMM贯标服务。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积极开展贯标、培训、评估等工作。到2022年年底,力争100家企业达到3级(稳健级)以上标准要求。

(六)强化数据安全防护

1.构建工业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建立网信、通管、工信等部门间高效联动机制,构建工业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利用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加强态势感知、测试评估、预警处置等工业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全面保障数据安全。到2022年年底,全省打造一批工业大数据安全标杆企业。

2.加强工业数据安全产品研发。推动省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联合开展加密传输、访问控制、数据脱敏等安全技术攻关,提升防篡改、防窃取、防泄漏能力。发挥我省密码体系健全和安全可信芯片技术领先等优势,建立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数据安全技术体系,增强数据安全服务能力,形成良好安全产业生态。到2022年年底,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优秀产品与解决方案。

(七)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1.推动工业知识模型化沉淀。组织编制工业知识图谱,支持建设基础共性、行业通用机理模型资源库和工具集,搭建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业知识供给能力。加快推动工业知识、技术、经验的软件化,培育发展一批面向不同场景的工业APP和微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开放共享的工业APP和微服务资源池,动态完善供应商推荐名录,推动工业APP和微服务广泛应用。到2022年年底,通过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工业APP和微服务下载量不少于2万个。

2.构建工业大数据创新生态。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集中突破数据汇聚、建模分析、应用开发、资源调度和监测管理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产学研合作建设工业大数据创新载体,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行业痛点开展协同创新,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到2022年年底,培育一批工业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与博士后工作站。

3.打造工业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工业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相关产品开发,构建工业大数据基础性、通用性产品体系。培育一批数据资源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企业,发展一批聚焦数据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研究咨询等领域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大数据区域布局,形成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产业集聚区(园区)。从2020年开始,定期开展“三优两重”评选活动,形成一批工业大数据优秀产品、优秀解决方案、优秀应用案例、重点大数据企业和重点大数据资源(信息库)。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网信、科技、财政、国资、大数据、通管等部门,建立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促进政策和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各地工业大数据发展。设立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重大问题研究,提供政策建议、项目咨询等智力支持。依托社会第三方力量,对地方和企业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水平评估。支持建设省级工业大数据平台公司,发挥平台优势赋能我省工业大数据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采用奖补、基金、股权、贴息等创新扶持方式,积极支持优秀工业大数据企业发展。鼓励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扶持工业大数据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工业大数据产业。通过实施各类人才工程加快集聚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工业大数据相关学科,支持企业建设工业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建立和推广总信息师/总数据师制度,统一组织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定期开展工业大数据领军人物、数据工匠等人才评选。

(三)推动标准体系研制。成立山东省工业大数据标准化工作组,密切联系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加强工业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分类分级、数据交易、数据治理等方面,开展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对接国际标准化组织,争取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面向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标准宣贯、试点示范和试验验证等工作,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四)开展数据试点示范。选取重点行业开展数据融合应用试点,分行业梳理工业大数据应用路径、方法模式,复制推广典型应用。发挥国资国企带头作用,深度开放工业场景,率先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DCMM贯标试点示范。推广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及产品,提供政策辅导、项目对接、培训、咨询、创投、产融结合等服务。征集工业大数据应用场景,梳理遴选一批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标杆。

(五)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沿黄自贸试验区资源优势,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依托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与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科研机构广泛合作,推进技术、标准、人才、企业、数据跨境流动等多领域合作。通过开展“一把手谈数字化转型”、“数据赋能实体经济齐鲁行活动”、工业大数据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推广相关技术、产品、标准和服务,促进行业间沟通合作和互利共赢。


相关方案 / Solution More
  • 点击次数: 644
    2021 - 05 - 14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深入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动能源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融合,积极发展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实现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在太原布局1个省域能源互联网中心,打造省级能源大数据平台,构建能源转型和碳达峰成果重大展示平台,培育综合能源服务、碳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等新业态。挖掘需求侧资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实施需求响应,由 “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大幅提升山西省新能源消纳及需求响应能力,形成新能源和工业用户互利共赢、协调发展的局面。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加快培育第三方运维、点对点能源服务等绿色能源生产、消费和交易新业态。开发绿色能源衍生品,提供差异化绿色能源套餐。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鼓励能源生产与消费企业共同设立碳中和基金,发挥好山西国投绿色能源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加快布局一批绿色发电市场化项目,推动开展碳捕捉、碳封存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普及绿色建筑、绿色生产、绿色出行。加快研发和推广高效洁净煤技术、煤炭深度转化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推进清洁能源跨省消纳。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山西省绿色多元能源供给体系。开展“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优先发展新能源,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结合电网调峰需求,组织实施一批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项目,开展“风电+光伏+储能”“分布式+微网+储能”“大电网+储能”等发储用一体化的商业模式。深入开展“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智慧能源试点,结合山西省电动汽车等用户侧负荷资源和新能源发展趋势,探索构建“源(新能源)-网-荷 (电动汽车)-储(蓄电池)”协同运行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
  • 点击次数: 510
    2021 - 05 - 14
    吕科发〔2021〕11号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市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安排,按照省、市科技大会要求和《关于吕梁市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意见》的精神,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实现“六新”突破,推进九大基地、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展开。“六新”包括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九大基地包括铝镁和特钢新材料产业基地、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和酒文化旅游胜地、“数谷吕梁”大数据产业基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新型煤化工基地、黄河板块旅游目的地、名特优功能食品生产基地、大健康产业发展基地。   二、申报类别    1.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   2.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   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   4.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基地建设计划。   5.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   6.软科学研究计划。   7.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   2.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资金预算合理规范。   3.项目申报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经费预算...
  • 点击次数: 553
    2021 - 05 - 14
    各市工信局、财政局,各银保监分局:为支持我省重点新材料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与应用推广,构建新材料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创新生态,落实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政策,经省领导同意,特制定《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银保监局  附件 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我省重点新材料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与应用推广,构建新材料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创新生态,根据省委《关于加快构建山西省创新生态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落实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政策,规范保险补偿实施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新材料产品指我省新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备知识产权、具有技术优势、对国民经济发展和我省新材料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作用的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山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的行为。用户在《目录》有效期内首次购买新材料产品的时间为计算首年度的起始时间。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第三条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按各自职能负责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省工信厅负责做好《目录》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审核,并向省财政厅提出保险补偿资金分配建议,指导地方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政策执行,及时跟踪统计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省财政厅根据工信...
  • 点击次数: 324
    2021 - 05 - 14
    2021年5月7日,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旨在切实发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汇聚社会资本力量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绿维对本《指引》进行深入解读。一、《指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外,还需要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社会资本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力量。2019年我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低迷,2020年第一季度受突发疫情影响,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3.8%。社会资本作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元素,在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超过八成,不仅能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更有利于加快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当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呈现出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投资模式更加多样、投资领域更加广泛的态势。但同时,在政策、机制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畅通投入渠道,助力破解乡村振兴“钱从哪来”的问题。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亟需强化政策指导,提振投资信心,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有哪些领域?目前,社会资本投资已经在农业农村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引导社会资本更加精准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指引》梳理提出了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 ,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对外合作。通过政府部门如何保证社会资本落地实施?三、政府部门如何保证社会资本落地实施?为保证社会资本实施落地,《指...
  • 点击次数: 338
    2021 - 05 -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部机关相关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二)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三、进度安排(一)2021年6月30日前,部机关相关司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项目。(二)2021年...
  • 点击次数: 340
    2021 - 04 - 29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和深化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不断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带动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整体发展,为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1年旅游厕所革命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旅游厕所设施建设,确保厕位充足,布局合理(一)根据全省及各市“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对照旅游厕所国家标准(GB/T 18973)有关要求,安排好全年建设进度并监督实施,高质量完成建设计划。(二)未完成《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建设目标的市需在2021年补建完成。(三)利用好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内各级配套资金,加大单个厕所资金补助力度,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目前,省级配套资金建设任务为73座示范性旅游厕所,国家下达各省示范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待国家旅发基金补助资金和分配办法确定后另行通知),所有示范性旅游厕所需在2021年4月底前在“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中立项。二、大力推进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四)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开展新标准学习和培训,确保旅游厕所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标准相关要求和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的管理应用。(五)为全省旅游厕所新标准达标评定相关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积极探索形成旅游厕所建管用的“山西模式”。三、持续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六)加强“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对系统内相关信息开展全面核查,确保旅游厕所基础信息准确无误。指导A级景区开通“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账号,加强本景区旅游厕所信息管理。(七)继续推进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2020年标注率低于90%的市要抓紧完成标注,对如期未完成的标注任务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备注完成时限。2021年新建的旅游厕所需同时在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手机APP上进行位置标注(2021年春节前已在百...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0351-7553100
( 周一至周五 08:30-18:00 )
Copyright ©2018 - 2024 山西金迪项目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