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11月19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奋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为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深化外贸领域改革,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规则,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大力优化贸易结构,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到2022年,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建立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政策、统计、绩效评价体系。二、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一)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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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发〔2019〕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是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成长性新兴产业。数据标注作为人工智能的基础环节,对于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人工智能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7-2020年)》(国发〔2017〕35号)及《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科〔2017〕315号)精神,紧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产业发展机遇,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坚持以数据资源为核心,按照“龙头+集聚”的推进路径,聚焦专业领域数据标准化和数据资源价值延伸,积极探索数据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应用为一体的基础数据服务体系,打造国家级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和数据资源集散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引进培育100家以上数据标注企业,就 业人员规模超过1万人,初步形成集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应用为一体的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体系,初步建成涵盖无人驾驶、工业质检、医疗服务等领域的基础数据开放平台,人工智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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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7-10 09:30:00 根据《吕梁市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16号)要求,现将我市拟定为2019年度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9日-2019年7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向吕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科反映。 联系人:赵红梅、王冠原 电 话:0358-2220211 附 件:吕梁市级扶贫龙头企业拟定名单 吕梁市级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定名单 吕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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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农经局(中心),厅属各有关单位:为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农业部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根据农业部《关于启动2018年农业质量年的通知》(农计发[2018]7号),我厅印发了《山西省农业质量年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山西省农业厅2018年3月19日 山西省农业质量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落实省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今年将在全省开展“农业质量年”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质量导向、效益导向,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加快构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由特色农业大省向特色农业强省转变。(二)基本原则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牢固树立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的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政策投入、资源配置,加快构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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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意见》强调,要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意见》明确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摸清现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二是科学编制行动方案。充分考虑已有工作基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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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计财〔201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19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2018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2019年3月8日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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