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报送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 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8〕4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供销合字〔2016〕42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六届七次理事会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报送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申报材料通知如下: 一、“四社”创建工作内容 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四社”创建工作内容包括: (一)创建百强县级社。综合考虑组织体系建设、流通网络构建、社有企业发展、经营服务创新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组织基础牢、服务水平高、农民评价好的县级社,带动全系统县级社全面发展、做大做强。 (二)创建基层社标杆社。综合考虑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水平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带动全系统基层社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三)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综合考虑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为农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运营市场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领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竞争力、带动力和经济实力,实现规范、快速、健康发展。 (四)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评定与划分》有关规定,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带动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又好又快发展,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创建工作材料申报程序 (一)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1)的相关单位填写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申报单位近年工作总结(电子版,2000字以内),以及5张以上照片(电子版,含标识、全景、开展服务项目等)逐级报送市级社。其中,已经被总社确定为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基层社的有关申报数据须与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一社一卡”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2.审定。市级社组织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把关,填写创建单位推荐排序表(附件3),连同创建单位材料一并报送省社。省社将对推荐的创建单位进行审核并上报总社,总社进行严格筛选后,在中国供销合作网进行公示。 (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标准(暂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填报星级综合服务社申报表逐级申报,其中三星级由县社评定,四星级由市社评定,五星级由省社评定。根据《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评定与划分》关于“星级标识使用有效期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对星级予以确认”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晋级,需星级评定一年期满后进行申报”的规定,2015年已评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可参与此次申报,2016—2017年已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可参与此次晋级申报。 各市社将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申报表审核盖章后连同评定完成的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名单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开展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工作对于供销合作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市级社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谋划确保做好创建工作。 2、严格把关。按照“谁推荐、谁把关”的原则,各市级社要对推荐的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3、推动示范。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入围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突出单位,全国总社和省社要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做大做强。 4、及时报送。请各市级社将推荐的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和此次评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三星级、四星级社名单及五星级社申报表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及电话:郭峻毓 0351-4042486 电子邮箱:sxgxzdc@126.com 附件:1.创建单位申报条件 2.创建单位申报表 3.创建单位推荐排序表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3月26日 |